秘书工作是速记工作的同义语
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《秘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·第四章 速记基础知识》中强调说:“会速记的人不一定是秘书,而秘书人员却应该掌握速记技术。很多国家的秘书工作是速记工作的同义语,有‘速记秘书’这个特定的职称。凡是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,都要熟练地掌握实用性很强的速记技术。速记被列为秘书考试的内客之一,是作为秘书人员的录用或晋升的一个标准。”——这段话有四层意思:一是秘书应该掌握速记技术;二是秘书工作就是速记工作,秘书应该快速记录人们使用的语言文字,应该与语言同步;三是做秘书的人应该就是“速记秘书”;四是速记技术是秘书人员国家秘书资格考试的内容之一。这说明速记技术在秘书工作中的重要性。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《秘书职业技能标准)对初级秘书、中级秘书、高级秘书所要掌握的“速记知识”提出了不同的要求。要求初级秘书“熟悉汉字快速记录与速记的基本原理与方法”,中级秘书“熟悉速记与汉字快速记录法的知识”,高级秘书“掌握速记符号略写法的创制规则及应用常识”。初级的只是“熟悉”汉字快速记录有速记的“基本原理与方法”;中级的则进一步要求“熟悉速记与汉字快速记录法”,在“法”上熟悉其“知识”;高级秘书则不能只停留在“熟悉”其“汉字快速记录法”与“一般速记知识”,而要求“掌握速记符号的创制规则及应用知识”,强调的是掌握规则会“创制”、“应用”,让秘书人员在学习速记知识基础上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去创制一些常用词、语、句的略写方法。
然而,从近几年的几次全国秘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的内容看,只是让秘书“了解”点’‘速记知识”(用“填空”或“选择”、“问答”题形式),并没有要求“掌握”速记技能的考核题,而且速记知识题总共才占3分或有时占4分。这样极其浅显的“速记知识”仍然考查不出“速记技能”的程度,失去了“秘书工作”就是速记工作”的意义和价值。
“速记”与“速录”两个概念及其关系
关于“速记”的定义,众说不一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说:“用一种简便的记音符号迅速地把话记录下来。”《辞海》说:“用特别简单的记音符号和词语缩写符号迅速记录语言的方法。”《汉语大词典》说:“谓用一种简便的记音符号和词语缩小〔“缩写”之误〕符号迅速地把话记录下来。亦指快速记录。”《现代规范词典)说:“用简便而有系统的记音符号和词语缩写符号,快速记录语言。”这些还有未列出的工具书均没有把“速记”的本质意义说清楚,而且共同错误的是记音”,因为不是单纯地“记”一切的“声音”,而是“记录人的语音”(简称“语音”)。
还有人说’‘速记”本身就是“文字”。这是天大的谬论。速记专家唐亚伟教授在《速记正名》中说过:“‘速记’是记录语言的符号,是语言的书面形式;‘文字’是一种社会的交际工具,必须约定俗成,社会公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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